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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孩子上學有校車嗎?如果沒有,為何會沒有?如果有,校車是否安全,提供的服務是否規范?來看看甘肅省蘭州市政府日前出臺的《蘭州市校車服務實施方案》如何解答這些問題。
校車
運營模式:民辦學校自主購車自主經營自主定價
據了解,蘭州市校車采取“公辦學校運營模式”、“民辦學校運營模式”兩種運營模式。
其中公辦學校運營模式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分片組建校車專營公司。由公司統一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條件的客運車輛,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參與其他運營。由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根據其運營成本,召開運營成本價格聽證會,核定學生每學期享受服務的費用。按照市縣4:6的原則給予一定的運營補助。
民辦學校的運營模式,由學校出資購車,自主經營,自主定價,獨立核算,政府適當給予運營補助。
校車管理:定校、定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接送學生
蘭州市嚴禁使用“三無車”、故障車等沒有公安交警部門統一核發的校車專用標識的車輛接送學生。同時在學校門口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鋪設路面減速設施;在校車必經路段和條件較差的路段,充實警力,加強監控管理;統一核發校車標牌。
要求校車按照定校、定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接送學生,嚴厲打擊超載等非法營運行為。
縣區屬學校須向當地縣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決定批準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
運營原則:幼兒園學生原則上不納入校車接送對象
據了解,目前,蘭州市乘坐公交車上學的6萬人,乘坐校車的約1.1萬人;幼兒園幼兒共有5.6萬人,乘坐校車的0.9萬人。
根據規定,蘭州市近郊四區和遠郊三縣一區(紅古、永登、榆中、皋蘭)以及蘭州新區的中心城區中小學生鼓勵乘坐公交車或步行入學,低年級學生由家長護送。幼兒園學生原則上不納入校車接送對象,確需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使用幼兒專用校車。
農村小學生2公里以內,初中生3公里以內的學生鼓勵其步行上下學。農村中小學2公里以外的學生可納入校車服務,有條件的學校盡量在校寄宿,以減少交通風險。高中學生不納入校車服務對象。
校車行駛:校車應統一著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
校車外觀顏色應統一著黃色,在車輛兩側應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跟車照管人及其聯系電話等。
同時,校車應配備統一的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攜帶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校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在行駛過程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的線路行走,在規定的停靠站點停靠,嚴禁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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