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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新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其中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所有機動車。
相比2012版,新標準調整和修改內容超過150項。調整項目設置有過渡期,部分標準將延后13個月、25個月和37個月實施。
隨著(GB7258-2017)
在2018年的實施
未來貨車年檢
或將出現幾個大變化
貨車應裝備至少2個停車模
根據規定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車輛(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該配備符合GB 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其中車長大于或等于6m的客車和總質量大于3500kg的貨車,還應裝備至少2個停車模(如三角墊木)。
這個東西對于咱們卡車還是很實用的,坡道停車的時候防止溜車。
強制配備反光背心
為了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依據(GB7258-2017)規定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車輛除有三角警示架之外需配備反光背心。
雖然當前,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時,還沒有車輛配備反光背心的檢驗項目和要求。
如果未來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修改機動車年檢配套標準,增加反光背心檢查項目,最有可能針對的是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車輛(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
懸掛整車標識應與品牌相符合
在(GB7258-2017)4.1.1中明確表明“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與舊標準“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有明顯區別,新標準強調了與“車輛品牌適應的”。
也就說開東風商用車的車,如果再改個其他車標,就是犯法了!新標準中明文禁止不能對品牌不同、但車型相似的車輛更改車標!
年檢年審依法合并、取消項目收費
在前不久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道路貨運車輛檢驗檢測改革工作的通知》。
明文規定2018年推進貨車年檢年審依法合并(簡稱兩檢合并);逐步推行異地檢驗檢測、異地年審、預約檢驗檢測等一系列便民服務;對于同一輛貨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涉及安全的項目實行“一次上線、一次檢驗、一次收費、結果互認”。
除了異地審車的業務以外,還對多項費用進行了減免,30元外觀檢測費,打印車輛的報關手續費,減免稅預錄入,新企業注冊備案,電子數據傳輸費等等共7項經營服務型收費項目。
尾氣排放環境檢測更加嚴格
2017年開始不少尾氣不達標的貨車需要加裝DPF才能環檢,今年環保力度加大,在原有的基礎上,無論是大車還是小車尾氣排放環境檢測將更加嚴格。
如果是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另外各地加強車輛注冊登記和轉入環節環保監管公安交警部門將在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和二手車轉入時,嚴格審查環保達標情況。未達到本行政區域現行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不予辦理相關登記。
以上年檢政策在2018年里有的已經明確要實施,比如年檢年審依法合并,取消項目收費,尾氣排放環境檢測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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