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15日發布的《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提出,鼓勵園區運營主體通過銀行貸款、股票上市、發行債券、增資擴股、合資合作、吸引外資和民間投資等多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
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物流園區建設及管理的有關制度,物流園區發展步入健康有序的軌道,全國物流園區規劃布局得到優化,物流園區設施條件不斷改善,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運營規范、具有一定經濟社會效益的示范園區。到2020年,物流園區的集約化水平大幅提升,設施能力顯著增強,多式聯運得到廣泛應用,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明顯提高,資源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齊全、綠色高效的全國物流園區網絡體系,對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規劃將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分為三級,確定一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29個,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70個,三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具體由各省(區、市)參照以上條件,根據本省物流業發展規劃具體確定,原則上應為地級城市。
鼓勵物流園區運營主體通過銀行貸款、股票上市、發行債券、增資擴股、合資合作、吸引外資和民間投資等多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支持物流園區及入駐企業與金融機構聯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務平臺,形成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融資環境。各地要適當放寬對物流園區投資強度和稅收強度的要求,鼓勵物流企業入駐物流園區。對于國家級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有關部門可根據項目情況予以投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