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獲批,該標準將于2014年03月01日實施。
根據前期的征求意見稿了解,該標準適用于鋰電池、鉛酸電池等,針對鋰電池現有企業、新建企業等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皆有規定。
電池行業環保問題,越來越受到國家重視,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向社會公開征求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調整重點(征求意見稿)》的意見,鋰離子電池也被列入其中。
附:環境保護部解讀《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新發布的《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對于我國履行環保國際公約、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義,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就如何理解、實施該標準,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其中,鋅錳電池出口量超過60%、二次電池出口量超過65%、太陽電池出口量超過90%。同時,隨著汽車、電動車、通信等行業的快速發展,電池行業在我國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電池行業是重金屬消耗和排放重點行業。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故頻發,國家印發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等文件,全面強化對鉛蓄電池生產等 涉重金屬行業的環境監管工作。目前,我國電池行業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準入門檻低、針對性不強,有必要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提高行業環境準入門檻,為此環境保護部決定制定《電池工業污染物排 放標準》。
2、《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如何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
一是總 體收緊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現有和新建電池企業鉛、汞、鎘、鎳、鋅、錳、銀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二是增強標準可操作性,明確了不 同類型電池企業應重點控制的污染因子;三是體現總量控制原則,設置不同類型電池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四是進一步強化了標準的適用性,刪除了在實際工作中難 以操作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規定;五是增設了適用于環境敏感地區的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處于什么排放控制水平?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設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嚴于現行國家綜合排放標準,也比部分現行地方排放標準嚴格,相當于發達國家平均控制水平。在重金屬累積 污染嚴重的地區,有必要制定實施更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或通過環評審批、排污許可等方式設置更加嚴格的控制要求,為此標準明確規定:“本標準是電池工業污 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 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嚴于本標準或地方標準時,按照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