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共交通建設和發展在近年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多樣化公共交通體系逐步建成,城市交通設施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但與國際先進水平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交通出行需求還有差距。為進一步強化“公交優先”作為城市交通發展的核心戰略地位,全面推進廣州市“公交都市”建設,促進城市交通與公眾出行、城市發展以及生態環境的和諧統一,日前,廣州市交委發布《廣州市關于落實公交優先加快建設公交都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意見中首次明確將在2015至2017年,根據交通運行狀況,適時分步推出限外政策。這意味著三年內限外政策就會落地。
目標:2017年逾七成人出行選公交
意見強調,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保障。而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解決特大城市交通問題的有效途徑。實踐證明,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是應對大都市交通問題的有效途徑。只有大力發展與城市規模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市公共交通,不斷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引導個體交通向公共交通轉移,才能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為廣大市民群眾創造更為便捷、有序的出行環境。
意見指出,廣州市已被交通運輸部選為創建國家公交都市的示范城市,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公交都市體系,是落實創建國家公交都市的要求。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目標與工作思路,首先必須具有明確的目標。意見透露,將構建以軌道交通(含新型有軌電車)為骨干,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出租車、水上巴士等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全面打造多模式、多層次、換乘便捷的與國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適應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至2017年,全市地鐵總里程超過500公里;全市公交線路超過1200條,公共汽電車超過1.55萬輛,萬人公共交通車輛保有量達34標臺,公共交通500米站點覆蓋率達96%以上,公交專用道達400公里以上,早晚高峰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達18公里/小時以上,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80%,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達80%以上;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70%以上。
完善發展BRT
發展公共交通是一項系統工程,意見提出,應按照“建、增、管、限”四字方針,通過“建”來完善交通基礎設施,通過“增”來加強公共交通供給和服務,通過“管”來加強交通秩序的管理、提升公共交通運輸效率,通過“限”來優化出行結構,優化資源在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配置,充分發揮公共交通體系的綜合優勢。按照“建、增、管、限”四字方針,將2014—2017年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工作分為規劃建設、增強服務、強化管理、需求調控等4個板塊28項工作任務。
在規劃建設方面,提出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其中,意見提到加快軌道交通線路建設,進一步發揮軌道交通的骨干作用——至2017年底新增開通260公里地鐵,地鐵運營里程累計超過500公里。意見表示,2014年海珠區環島有軌電車試驗段工程將投入運營。并結合“2+3+9”戰略平臺建設,首批啟動大學城線、金融城線、增城掛綠湖及增江線、海珠環島線試驗段延伸線及中軸八字線的立項及建設工作。
BRT快速公交通道也將得到優先的建設。2016年之前,將新增開通專用道80公里(累計建成開通400公里以上),完善快速公交服務體系。
強化水上巴士服務水平
在增強服務板塊,意見專程提出水上公交的建設。此處提出“第四套公交體系”的打造,將進一步拓展水上巴士服務范圍,結合出行需求,增開水上巴士線路,至2016年規劃實施18條航線,線網總航程超過110公里。進一步加大水上巴士船舶的建造和投放,至2016年增加投放22艘船舶,累計配備船舶60艘以上。并強化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水上巴士的銜接,提高公共交通換乘便捷性。通過優化調整公交線路、站點設置等措施,加強常規公交與地鐵的銜接,實現地鐵站200米范圍內公交銜接全覆蓋,有條件的站點要實現無縫銜接。完善水上巴士和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駁,持續提高水上巴士綜合服務水平,提升水上巴士出行吸引力。
三年之內實現限行
意見還提出2017年將落實限行措施。在研究探索加大個體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方面,表示將根據交通運行及擁堵情況,適時實施長期“本地化”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車高峰期錯峰出行管理措施。2015至2017年,根據廣州交通運行狀況、環保目標要求,結合公共交通(尤其是軌道交通)建設進度、公共交通服務水平,研究適時分步推出中小客車錯峰出行的措施,并視運行情況不斷完善。據悉,這是去年市長陳建華明確限外實施時間要“根據實際情況”以來,廣州市官方首次明確限外政策實施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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