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到訪! 專業商用車網絡媒體 為您服務
8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刊登了《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3號公告:關于自卸式垃圾車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自卸式垃圾車免稅公告取消。以下是國家稅務局對此公告的解釋。
自卸式垃圾車曾按照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反映,自卸式垃圾車實質上是一種通用運輸車輛,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如給予免稅容易出現漏洞。經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為應將自卸式垃圾車歸類為不符合免稅條件車輛,不再按照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列入免稅圖冊。特此發布公告予以明確。
經過核實:自卸式垃圾車從8月28號以后國家稅務總局不再按照《設有固定裝置免征車輛購置稅》審批了。以前審批通過的自卸式垃圾車免稅公告在8月28號前生產和銷售的,還可以按照免稅車型辦理;8月28號以后生產銷售的自卸式垃圾車不再享受免繳車購稅了。請經銷商及用戶朋友們知悉。
版權聲明:此文源自其它媒體,如需轉載請尊重版權并保留出處。內容若存有質量疑問請立即與本網聯系,商用車之家將盡快處理并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