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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意外,已經被兩度推遲的柴油車國四排放標準將于一周之后(7月1日)正式實施,由于該項標準從頒布至實施的跨度時間較長,且涉及的政府部門和企 業眾多,不少人對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存在一些認知誤區。通過對過往政策的梳理,現有常見的五個誤區總結如下,以期能夠幫助大家對這些標準有更清楚的認識。
誤區一: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國四車用柴油標準
汽車排放標準和油品標準是大家最容易搞混的兩個概念,特別是本次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將和國三車用柴油標準同時于7月1日實施,面對媒體大范圍的集中報道,多數人往往會將其看做是一個標準。
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
即將實施的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是由國家環境保護部(以下簡稱環保部)頒布實施的,早在 2009年01月05日,環保部就下發了關于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實施方案征集意見的通知,頒布了《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 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1-2005)規定,確定了重型汽車將于2010年1月1日起實施上述標準的第四階段排放 控制要求(以下簡稱:國四標準)。
隨后,由于技術、成本等方面的制約,因符合標準的柴油供應不到位,國四標準先后經歷了兩次推遲,2011年12月29日,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 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環保部發布國四標準有關事項公告,公告中強調,自 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車用壓燃式發動機與汽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的要求。
國四車用柴油標準
車用柴油標準是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標準委)共同頒布實施的,即將實施的國三柴油標準于2009年6月12日正式頒布,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實施,后因技術原因推遲至2013年7月1日。
受2013年初多地大范圍霧靄天氣的刺激,中央政府堅定了節能減排的決心,2013年2月6日,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
要加快油品質量升級。
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于2013年2月7日批準發布了《車用柴油(Ⅳ)》國家標準,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過渡期至 2014年12月31日,即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標準規定了第Ⅳ階段車用柴油的硫含量不大于50ppm。2013年6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 標準委再發公告,批準發布了《車用柴油(Ⅴ)》國家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過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該標準規定了第五階段車用柴油的硫含量不大 于10ppm,這一指標達到了目前歐盟標準的水平。 另外,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安排,2013年年底前,第五階段車用汽油標準(硫含量不大于10ppm)也將發布,過渡期同樣至2017年底。據悉,目前國 內除北京率先使用“京五”(相當于“國五”)標準的油品,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地的部分城市實施“國四”汽油標準外,國內其他地區仍實施“國三”汽油 標準。
誤區二: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國四汽油車排放標準
柴油排放標準和汽油排放標準也是大家較容易混淆的概念,2009年01月05日,在環保部發布的關于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實施方案征集意見的 通知中,分別提到了《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中國Ⅲ、Ⅳ、Ⅴ階段)》的規定,確定了輕型汽車和重型汽車將分別于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起實施上述標準的第四階段排放控制要求。
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
上文已經介紹,國四柴油排放標準自2009年頒布之后,經歷了兩次延遲后目前確定將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汽油車排放標準分為輕型車和重型車兩個部分,根據環保部2011年6月14日發布的實施《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第 四階段排放限值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單一氣體燃料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的要求。2012年07月 25日,環保部發布實施《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第四階段排放限值公告,公告中指出,自2013年7 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的要求。
另外,據環保部官員介紹,目前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即國五排放標準已經走完了所有的程序,很快即將對外發布。該官員同時表示,標準發布之后并不 會即刻實施,新標準的實施需要一個準備實施期,通常這一準備期為三至五年時間。而這一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日期預計會是在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