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到訪! 專業商用車網絡媒體 為您服務
近日從省教育廳了解到,青海省采取包括對校車實行“六定”、校(園)長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等舉措,為校車戴上“金箍”。
省教育廳要求,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在校車安全管理方面應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部門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會同并配合當地公安、交通等部門對本地區學校(幼兒園)校車進行年度核查制,明確每一輛校車的權屬并掌握校車擁有量;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理校車注冊登記、變更登記及年檢。
對全省所有校車要實行定人、定車、定座位、定檢、定路線、定時間等“六定”管理。同時,要定期檢查校車狀況,嚴格校車報備、審批制度,嚴格校車使用、保養制度,嚴格監督檢查校車超員、超速、不按規定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此外,還要做好道路交通標志的設置、維護校車乘降站點設施、完善校車通行線路安全。
規定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校長、園長要切實維護學生的利益,一切從學生利益出發,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選聘校車駕駛員,創造條件,督促校車駕駛員參加公安、交通部門舉辦的培訓。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發現違規接送學生車輛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或教育部門報告。學校要加強學生上下學乘坐校車的組織管理,合理安排校車接送學生和幼兒的時間、人員定額,堅決杜絕超載現象。嚴格執行安排專門人員隨車照看制度,填寫行車安全日志,加強學生乘坐校車途中的管理,確保將每一名學生安全送達目的地。
據了解,青海省目前共有校車五百余輛,西寧地區的幼兒園校車最多。因此,省教育廳要求重點加強民辦幼兒園和托幼機構校車管理,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和車輛從事接送幼兒上下學,預防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版權聲明:此文源自其它媒體,如需轉載請尊重版權并保留出處。內容若存有質量疑問請立即與本網聯系,商用車之家將盡快處理并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