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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首次明確地將零部件生產者納入產品召回 管理辦法中,成為了召回的主體之一。分析指出,隨著汽車召回責任主體的逐步明晰化,零部件企業將從之前的幕后走向前臺,促使零部件企業實施更為嚴格的質量 把控體系,有利推動我國汽車質量的發展。
約30%召回源于零部件
日前,日本高田公司由于生產存在安全隱患的氣囊案正越演越烈,全球已經有10家主流車企被卷入,累計召回汽車已經達到了1700多萬輛。然 而,據最新消息,該公司承認又發現了新的氣囊缺陷,覆蓋了2008年至2014年生產的產品。這也意味著,將有更多整車生產商將陷入召回風波。
受此影響,日產在國內也已經啟動了召回程序,召回超過1.1萬輛的日產以及英菲尼迪相關車型。分析指出,這是一起典型的零部件存在安全隱患導致整車企業召回的案件。
“國內召回,由于實施主體是主機廠,消費者都會將賬算在我們主機廠身上,這樣對我們是不公平的。畢竟召回中分為產品的設計原因,零部件產品的質量問題,或者零部件生產過程中出現了問題等等。要具體看待召回的原因。”一名日系品牌的車企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召回報告統計,從今年6月份至11月6日,各家車企在國內總共發布了59起召回事件,總共召回汽車近170萬輛。 在這其中,總共有17起召回是由于供應商制造原因,導致車輛的召回,涉及召回車輛數量為60.72萬輛。從占比來看,由于零部件供應商引發召回的次數比為 28.81%,召回數量比例為36.07%。
從今年上半年來看,因供應商原因召回案例中,數量相對較多的包括上海通用因安全氣囊存隱患召回19.41萬輛別克英朗GT、寶馬因燃油泵存隱患召回超過13萬輛汽車、上汽乘用車由于油泵系統存隱患召回5.84萬輛汽車等等。
零部件企業將成召回主體
目前,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已經實施了10年,不過僅要求整車生產企業實施召回,零部件召回一直處于空白。分析指出,由于我國相關法規原因,汽車 零部件出現安全隱患,召回公告由整車生產企業發出,并最終實施召回。這也就出現了由于零部件生產企業導致的責任,轉嫁到整車生產企業中。
不過,這種狀況將有所改變。日前,質檢總局發布的《辦法》,便首次明確地將零部件生產者納入產品召回管理辦法中。
其中,《辦法》明確指出質檢總局和受委托的省級質檢部門開展缺陷調查,可以進入生產者、經營者、零部件生產者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并且,《辦法》指出零部件生產者違反本辦法規定不配合缺陷調查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這也意味著,一旦《辦法》實施,汽車零部件企業將正式成為召回的主體,零部件企業一旦由于自身生產原因導致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其將從召回事件的背后走向前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