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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紙《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的函在業內引起波瀾。這一由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意見》,中心思想是說,在用機動車“油改氣”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的相關規定,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要求停止在用機動車的“油改氣”。
一石激起千層浪。《意見》剛一露面,來自相關行業的各種質疑聲音即此起彼伏。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在國家促進能源多元化和循環經濟發展的關鍵時刻,此文件的出臺與國家產業政策明顯相悖,如果照此文件執行將使相關產業鏈遭受致命打擊。
對朝陽產業宣判“死刑”操之過急
所謂“油改氣”,是指將在用的燃油機動車改裝成燃氣單燃料機動車或燃油燃氣兩用機動車。在商用車領域,一般是將老舊的重型柴油車改裝成燃氣車。這種老舊車型的發動機有的已經接近報廢期限(里程),通過發動機再制造,使之達到新出廠發動機的標準并替換為天然氣燃料,從而使發動機與汽車“恢復青春”,而且比原有新車更節能減排。
按照國家對燃氣汽車的有關規定,在《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上在冊的新制造的天然氣汽車是符合相關法規的合法車輛。由于國家已經允許進行內燃機再制造和汽車改裝業務,對于上文提到的經過改裝的車輛,在實際操作中,只要在公安交通管理局、質監部門、燃氣公司等相關單位備案并通過核查,是允許上路并可每年正常進行年檢的。
此次《意見》的出臺,實質上是對在用機動車的“油改氣”業務宣判了“死刑”,把這一正在蓬勃發展的朝陽產業悶死在襁褓之中。
對此,中國內燃機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向中國工業報記者表示,目前市場上好多“黃標車”本身的使用壽命尚未到期,只是因為排放不達標而面臨淘汰,如果對這類車輛簡單地以強制報廢的方式處理,既會帶來財產損失,同時也不利于我國循環經濟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
“油改氣”好處一看自明
對于“油改氣”的實際功效,業內的共識是:其一,從當前天然氣與柴油/汽油的價格對比看,天然氣汽車具有明顯的燃料成本優勢;其二,排放上,天然氣汽車的主要排放污染物明顯低于柴油/汽油汽車;其三,在一些天然氣儲量較多的省份使用具有明顯的地理優勢,因地制宜效果顯著。
從技術角度分析,LNG(液化天然氣)作為優質的車用燃料,與汽/柴油相比,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燃燒完全、排放污染物少、發動機壽命長等優點。按現在汽/柴油價格與天然氣價格和通常汽車行駛油/氣耗計算,一般而言,一輛貨車使用LNG后,較使用柴油的燃料成本可節省三分之一左右。
在實際使用案例中,只需隨便問一問用戶,就能得到一筆明確的經濟賬。如四川南充的一位“油改氣”用戶就表示:“‘油改氣’確實很劃算,我這輛‘普桑’車的改裝費是6000元多一點,按照每天跑50公里計算,一個月能節省500多元,半年就能超額收回改車成本。” 再以相關的出租汽車為例,根據調查,一輛出租車使用汽油和天然氣一天的成本費用相差約在100多元,一個月大概是3000多元,一年成本節省將達3萬元以上。如果馬路上行駛的這些出租車今后都不能“油改氣”了,那么后果不僅是把增加的成本轉嫁給乘客,更是大氣排放與國家能源戰略的雙重受損。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特聘專家、四川省自貢市清潔汽車產業協會秘書長李永昌分析,在國務院要求“加快發展天然氣汽車”、“加快加氣站建設”的大背景下,在用車“油改氣”一旦被叫停,天然氣汽車的年增量將至少減少四分之三,相應的加氣站建設速度必然也會減慢下來,與之相關的整個天然氣汽車裝備制造產業也必將萎縮。
更重要的是,叫停在用車“油改氣”將直接導致國家能源戰略中的一個重要目標——“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比重達到10%以上”難于實現。因為一旦收停在用車“油改氣”,在接下來的2015~2020年的6年期間,將減少上百萬輛天然氣汽車,相應地將減少數以百億立方米計的天然氣消費量,相關產業將面臨極其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