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稱,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對汽車征收排污費,目前已在論證階段。結果消息一出,立刻引發了不小的爭論。
表面上看,汽車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汽車尾氣導致空氣污染,因此收排污費似乎合情合理。但若仔細分析,這筆費用究竟該不該收、該如何收都有值得商榷之處。
首先,現行的燃油稅和車船使用稅已經具有減少尾氣排放和石油消耗的作用。再增加排污費,不同種類的稅費將相互重復,幾種稅費之間的區分和關系也就無法說清。
其次,從目前公布的信息來看,汽車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可能和車船稅一樣,即按照排量征收。然而,現實中排量和尾氣排放并不能直接畫上等號。而且,即使是排量相同的車,由于其使用時間和路程不同,其對城市擁堵和大氣污染的影響也不盡相同。因此,如果“一刀切”地按排量征收,明顯有失公允。
再者,從汽車排污的鏈條環節而言,購買、駕駛汽車的車主只是鏈條的最終端環節。即使本著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這筆費用也不能全由車主埋單。上至汽車廠商及供應商,下至燃油提供商,實際上都是這個鏈條上的環節,甚至可以認為是更加重要的環節。因為,汽車制造商只有不斷提高技術、完善管理,才能令汽車更加低碳環保。同時,燃油品質的提高也是重中之重。如果車主用不到質量過硬的燃油,那么排放的污染又該算在誰頭上?
最后,收取排污費未必真能起到減少污染的效果。按照政策設計者的本意,收取費用就可以降低汽車使用率,從而減少污染。但實際上,在油費、停車費等已經價格不菲的當下,許多人因需要仍愿意開車出行。因此,再增加一項收費究竟能起到多少作用,還很難說。
此事之所以能引發軒然大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反映出了某種固有的思維模式——在很多類似情況下,消費者總是很輕易地被推到前臺,成為埋單的對象。而更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是,相關部門往往只是收費,卻不解決問題。
尤其是在今年各地財政收入增速大減的情況下,再提收取汽車排污費,不得不讓人懷疑,這會不會又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損失而想出的一招。
畢竟,如果真想防范、治理汽車污染,仍有許多其他選擇。其中,加大力度推廣新能源汽車就是一條不錯的選項。試想,如果在電動汽車的補貼方面足夠多、讓其充電問題不再是瓶頸、使其維修也很方便,即電動汽車和燃油汽車在購買成本、使用成本等方面都一樣甚至更低,在那個時候,誰還堅持使用污染更大的燃油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