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網訊 “此次國家強制性標準較以前的標準有所提高。”作為負責審查工信部《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以下簡稱《限值》)征求意見稿的專家之一,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譚秀卿告訴記者。
日前,工信部組織全國汽車技術標準委員會完成了《限值》的起草工作,并自9月24日-10月24日對該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對此項國家標準的起草完成,各企業反應較為平淡,業內專家則持肯定意見。
● 利于行業發展
工信部在2008年啟動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標準的制定工作。目前,已經制定完成并發布了國家推薦性標準GB/T 27840-2011《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測量方法》以及行業標準QC/T 924-2011《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階段)》。此次的《限值》國家標準是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制定的,適用車型更多、評價體系及指標更完善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征求意見稿內容顯示,《限值》規定了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適用于最大設計總質量大于3500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車輛,包括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自卸汽車和城市客車。但該標準不適用于廂式專用作業汽車、罐式專用作業汽車、專用自卸作業汽車、倉柵式專用作業汽車、起重舉升專用作業汽車及特種結構專用作業汽車。
車型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滿足《限值》規定的相應燃料消耗量限值。文件顯示,依據最大設計總質量的不同,貨車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從百公里13升至45.5升不等;半掛牽引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從百公里33升到48升不等;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從百公里12.5升至29.5升不等;自卸汽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從百公里15升至49升不等;城市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從百公里14升到49升不等。
“這次的《限值》要求提高了不少,按照車型劃分得也更細。編制說明里也提到,此次的制定單位有27家,涵蓋了國內主要重型商用車企業、發動機企業、檢測機構及相關行業協會等。我個人認為,這次國家標準制定準備得很充分,應該說從實施的可能性上沒多大問題。”譚秀卿分析道。
“《限值》的標準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在當前的市場狀況基礎上適當提高有利于包括整車制造在內的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譚秀卿認為,《限值》具有較大的正面意義。
● 交叉管理被詬病 標準或將統一
對于征求意見稿的發布,企業方面的反應則較為平淡。“我還沒看,看了也沒用。交通部也有油耗測試的文件,各家文件都差不多,但我們的送檢成本就要增加了。”一位卡車企業相關負責人直言,持這種觀點的企業不在少數。交通部于2009年發布《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隨著工信部相關標準的制定,部門職責重疊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再次顯現。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限值》實施后,一家大型商用車企業一年送檢成本或將增加近億元?!断拗怠芬幎?,對于新認證車型,標準執行日期為2014年7月1日;對于在生產車型,執行日期為2015年7月1日。該業內人士認為,在接下來一年多的標準執行準備期,政府部門應著力解決職能交叉的問題。
“此前的QC/T 924-2011是行業推薦性標準,這個是國家強制性標準,相當于法規?!断拗怠肥橇腥雵覙藴市抻営媱濏椖康?,其制定是國家要求,也是趨勢。”譚秀卿則對此表示樂觀,他認為,這些標準最后應該會統一到國家強制性標準上來。
上汽依維柯紅巖商用車有限公司銷售事業部品牌傳播處經理蔣建華對此表示認同:“目前《限值》在征求意見,至于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職能部門職責重疊、交叉管理,或導致行業管理相互沖突的情況,在標準準備階段或實施過程中應該可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