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市將實施重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的兩項國四排放標準,下月起,國三重型車將在京無法銷售和上牌。昨天,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占525萬輛機動車保有量不足5%的近30萬輛重型柴油車,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卻占整個機動車排放的50%以上。
北京市環保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在機動車治理方面,柴油車將是今年環保局主要監管對象。所謂重型車,就是指最大總質量3.5噸以上汽油車和柴油車,本次針對重型車實施的第四階段排放標準中,對柴油車排放的限制可達到歐六水平。自7月1日起,除公交和環衛用途外的所有在北京市銷售和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重型車,其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和北京市相關標準規定,重型柴油車(發動機)企業應按照有關要求申報環保目錄。
7月1日起,北京市不再受理汽車(發動機)企業申報國三重型車(發動機)環保目錄,停止發布重型車(發動機)國三環保目錄,已發布的國三環保目錄同時作廢,并對不符合第四階段標準的車型不予辦理環保手續。此外,公交和環衛用途的重型柴油車繼續執行第五階段排放標準。據悉,目前,登記在冊的國三重型柴油車有15萬輛,另外有近3萬輛國一、國二標準車輛。
同時,環保局表示,凡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購買的(以購車正式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國三標準重型車,可繼續辦理環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