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質疑實施國四排放標準的評論文章都提到了高硫燃油導致OBD限扭,引發車輛大面積的故障乃至“中毒”而“癱瘓”和“趴窩”。筆者想就此談一下個人觀點。
關于高硫燃油和OBD。在內燃機節能減排技術發展進程中,OBD的設計初衷主要是兩個因素,一是防止用戶作弊,不加注尿素溶液或使用水替代尿素溶液,或拆除后處理系統。二是實現車輛自診斷,在車輛發生故障后,提示駕駛員及時進行修理,防止車輛進一步損壞。所以說設計和推廣應用OBD,其監控目的不是針對燃油中的硫含量,而是監控排放物中的氮氧化物。 絕大多數文章擔憂高硫燃油導致OBD報警,從技術角度看,出現這種情況需要兩個條件,且缺一不可。一是燃油含硫量超過350ppm。二是車輛長期在低負荷工況下運行,使發動機的排溫長期處于低溫狀態。這兩種條件需要同時滿足,才會導致高硫燃油中的硫生成硫酸鹽,附著在后處理催化劑的表面,造成轉換效率下降,排放物中的氮氧化物超標,引發OBD報警。注意,兩種情況并舉生成的硫酸鹽附著在催化劑的表面是可逆的,在車輛加注低硫燃油或高負荷工況運轉工作一段時間,附著在催化劑表面的硫酸鹽會自動受熱分解。
我國目前95%的商用車主要用于貨物運輸和城際間客運,流動性大,運行涉及的地域廣泛,它們可能在一定情況下加注高硫燃油,導致硫酸鹽生成并附著在催化劑表面。但這類車輛運行的車速和負荷都比較高,即使使用高于350ppm的高硫燃油,較高的發動機排溫可以使硫酸鹽高溫分解,恢復催化器的效率。還有占商用車總保有量5%的公交和環衛車輛,這些車輛經常在低負荷工況下運行,的確會生成硫酸鹽附著在催化劑表面,但這部分車輛基本在城市運行,使用的燃油基本為低硫燃油,第一個條件不成立,自然也就不會出現因高硫燃油導致OBD報警的現象。在全球內燃機和排氣后處理行業中,上述因果關系是公認也是共識。“為推遲實施鼓掌者”擔憂的實施國四排放標準,將給國四車輛的運行造成極大損害,甚至可能導致車輛大面積的故障乃至“中毒”而“癱瘓”爬窩的現象其實不會出現。況且絕大多數重型發動機生產企業在進行排放耐久試驗時,都使用硫含量350ppm的燃油進行排放認證劣化試驗。并在認證材料中正式聲明最大可耐受的燃油硫含量為350ppm。“為推遲鼓掌者們”如此“激動”的擔憂多慮了,也多余了。
自2011年8月開始,中國內燃機工業協會一個會員單位志愿、自主和自費對國內油品含硫量進行了抽樣調查,他們選擇23個城市,將其分成兩類,4個A類城市在郊區各選擇兩個加油站,19個B類城市各選擇四個加油站(2個城區,兩個郊區),每月采集84個油樣,委托各采樣城市的技術監督機構對燃油含硫量進行測量。到今年六月,采樣歷時23個月,樣品數總量超過1850個,涉及加油站數百座。筆者現將今年五月份及六月份的測量結果抄錄如下:2013年5月末,23個城市84座加油站采樣測量燃油含硫量,測量結果為平均燃油含硫量<350ppm占61%、350-500ppm占11%、500-1000ppm占15%、1000-1500ppm占11%、>1500ppm占2%; 截至六月末,23個城市中已完成的42座加油站采樣測量,測量結果為平均燃油含硫量<350ppm占71%、350-500ppm占12%、500-1000ppm占12%、1000-1500ppm占5%、>1500ppm未檢出,比照2011年8月數據,2013年六月低于350ppm含硫量燃油樣品所占份額從2011年8月的29%提高到了71%。測量數據還表明,中石油、中石化所供應的油品質量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注意,這組數字沒有任何官方或協會的背景色彩,企業對燃油含硫量采樣測量,完全是為了掌握自身產品市場使用環境和條件。這個測量結果也說明石油系統正在做實實在在的改變和落實工作,相互理解、協作、促進的最終結果是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金磚四國之一的巴西,兩年前重型車排放標準從歐Ⅲ直接跨越至歐Ⅴ,標準實施初期,巴西加油站普遍為含硫量較高的柴油,但汽車整車廠在提供歐Ⅴ排放標準汽車使用說明書當中,明確要求使用者加注含硫較低的正規柴油,就是這一簡單的要求,推動巴西在實施歐Ⅴ放標準不到半年的時間,全國80%的加油站都主動采購正規的油品,推動了低硫燃油的生產和銷售。
筆者在這里再摘錄一段關于OBD標準的條款。HJ 437-2008 《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車載診斷(OBD)系統技術要求》標準第5.5.5.6項規定,“扭矩限制器不能用于軍用車輛、救援車輛、救火和救護車輛,扭矩限制器永久不激活狀態只能由廠家設定,并對發動機系族內特殊用途的發動機指定特定的身份識別。”
“為推遲鼓掌者們”可不用為特種車輛因高硫燃油“趴窩”貽誤特殊使命擔憂了。多看看標準,就可不必杞人憂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