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013年7月30日下發通知,對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加快建設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城市智能公交系統、城市快速公交運行監測系統給予政策及資金支持,并將創建城市推廣應用清潔能源公交車輛納入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通知明確,交通部重點支持與城市公共交通相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與兩種及以上對外交通方式相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與城際客運站相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與城鄉公路客運站相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并適當考慮與城市軌道交通相銜接的綜合換乘樞紐。
在建設城市智能公交系統方面,交通部重點支持公共交通信息化應用系統建設、相關支撐系統建設、數據資源與交換系統建設。
此外,創建城市快速公交運行監測系統建設也被納入支持范圍,交通部支持創建城市加快建設快速公交監控調度指揮系統、快速公交信息化應用系統和相關支撐系統等。
通知要求,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城市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公交都市建設補助資金使用審查和監管制度,確保補助資金合理、有效使用。交通部將不定期抽查,對違反規定截留、挪用、騙取資金的,取消公交都市創建城市資格。
同時,通知明確,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爭取相關城市政府的支持,在規劃、建設、用地、路權、資金、財稅扶持等方面,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積極協調財政、稅務等部門,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新購公共汽(電)車的車輛購置稅和公交站場城鎮土地使用稅,依法減征或免征公共交通車輛的車船稅,落實城市公共交通車輛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已開通運營軌道交通的城市,要加快完善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電價優惠政策。